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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

发布日期:2020-05-12

  消费日报网(刘宝军)山东讯   2020年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初见成效之年。为全面监测反映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情况,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安排部署,牵头制定了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》(以下简称《制度》),并经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4月27日,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行文印发《制度》(鲁政办字〔2020〕53号),部署开展监测工作。

  省委、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新旧动能转换监测工作,省委书记刘家义,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王书坚数次作出指示批示,提出指导意见。省统计局认真贯彻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,广泛学习调研,深入研究论证,为《制度》的出台打好基础。党组书记、局长郭训成亲自谋划、亲自部署、亲自推动,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思路、监测内容和指标设置,召开专题座谈会议,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。各处室、中心积极参与、群策群力,不断优化完善指标体系。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,对《制度》提出了意见建议,确保了《制度》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。

  《制度》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立足全面系统、遵循动态开放的基本原则,紧扣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,聚焦“十强”产业发展目标、“四新”经济发展任务、农业“新六产”发展规划、“四减四增”三年行动方案等落实情况,科学设置监测指标,客观真实反映全省及各市新旧动能转换进程和质效。下一步,省统计局将严格按照《制度》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监测工作,加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研究,及时形成监测报告,为省委、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参考。